曾经轰动一时的江歌案在一月份一审结束,2月16日下午,江歌案二审开庭,当庭未宣判。在开庭结束后刘鑫召开记者会,而刘鑫的支持者在当时提出了哪三点质疑?为什么刘鑫支持者会作为新增证人被驳回?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左 江歌;右 刘鑫)
2月16日上午9:30,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此前在一审开庭和宣判时未出庭的刘鑫今天到庭参加诉讼。
16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涉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在青岛中院开庭。
近4小时的庭审,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当日晚上,刘鑫再次举行媒体见面会,但在10分钟后,其匆匆离场,将发言交由支持者韩女士。
在近一个半小时的发言中,韩女士提出了三点疑惑。
第一,她认为,江秋莲存在长期非法侵害刘鑫及全家多名家人公民信息并非法使用的情况;
第二,江秋莲存在故意误导和欺骗案件关键信息
’第三,江秋莲存在非法网暴,包括刘鑫和所有持反对意见者。
但被记者问及为何不起诉时,韩女士却称,没有足够的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韩女士在发言时多次强调,自己并非刘暖曦的发言人,也无法代表刘鑫。
对此,江秋莲则表示,自己没有观看这场发布会,也只有两句话回应此事:
“这是一场人命官司,不是谁作秀的剧场。如果我有违法犯罪,自有法律制裁我。”
晚上6时许,刘鑫现身由其一位支持者组织的记者见面会,她向媒体表示:
一审判决对她造成冲击,二审新增证人的要求未被法院通过很遗憾。
刘鑫表示她也想获知该支持者掌握的证据,但该支持者在发言期间屡次遭到在场媒体质疑,见面会开始40分钟后刘鑫离开了现场。
一审结果:
刘鑫在江歌案发生,并与其母亲发生争执后,就通过网络方式对江歌的母亲进行过刺激性的言语,还推卸责任。
面对她这样的态度,江歌的母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刘鑫赔偿她的所有费用。
之前法官生病了而延迟了审判,但是正义还是来到了。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司法裁判应当守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义行,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
本案中根据现有的证据,作为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的刘鑫,对施救者江歌并没有充分尽到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明显过错,理应承担付律责任。
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
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害,其行为有违背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起全部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