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其中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广州市调整为23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36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2.2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前后对比如下:
调整前(2018年公布):
调整后(2021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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