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医保
普通门诊
基层医疗机构:
1、规定标准:80%
2、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的甲类药品:88%
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
1、未经转诊45%
2、经转诊55%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月(不滚存,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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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
普通门诊
1、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人
2、居民: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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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大中专院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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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1、长期异地就医
2、异地急诊
3、学生异地就医
4、异地转诊
5、临时异地就医
>>广州职工医保异地就医待遇标准
>>广州城乡医保异地就医待遇标准
报销材料
住院费用报销:
(一)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若非参保人或监护人代为办理,需同时提供代办人(或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或)介绍信)。
(二)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发票原件(须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业务专用章),或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电子票据。
(三)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含参保人基本信息、就诊医疗机构信息、项目名称、药品剂型及剂量、规格及项目单价等;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加盖医疗机构业务专用章)
(四)出院小结或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加盖医疗机构业务专用章)
(五)承诺书(需根据不同情形提供相应的承诺书:①外伤费用但无法证明无他方责任;②无法提供发票原件;③新生儿待遇追溯发票非新生儿姓名且未提供出生证明;④学生异地就医未提供学校出具的休假休学证明、户籍信息、父母现居住地相关证明资料。)
(六)合法有效的责任比例认定材料(报销费用涉及第三人部分责任时提供,包括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门诊费用报销:
(一)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若非参保人或监护人代为办理,需同时提供代办人(或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或)介绍信)
(二)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发票原件(须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业务专用章),或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电子票据
(三)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含参保人基本信息、就诊医疗机构信息、项目名称、药品剂型及剂量、规格及项目单价等;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加盖医疗机构业务专用章)
(四)办理急诊留观医疗费用报销的,应提供急诊留观病历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校验)
(五)办理普通门诊费用报销的,应提供门诊病历封面及相关费用病历记录页复印件(提供原件校验,记录页中详细记录有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的可不提供首页)
(六)承诺书(需根据不同情形提供相应的承诺书:①外伤费用但无法证明无他方责任;②无法提供发票原件;③新生儿待遇追溯发票非新生儿姓名且未提供出生证明;④学生异地就医未提供学校出具的休假休学证明、户籍信息、父母现居住地相关证明资料)
报销地点
参保人可选择线上办理或现场办理两种途径。(线上办理预审通过后,需递交/邮寄资料至选择的医保经办大厅)、
1、线上办理渠道:广东政务服务网
2、现场办理地点:参保所在区医保经办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