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招生地段及招生计划】
公办 / 企事业办 / 民办
【学位安排】
1.具有天河区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且学位未被占用的适龄儿童,统称地段生,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我区的其他类别适龄儿童,统称统筹生,学校在保证地段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2. 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由区教育局以其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3. 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
4.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以2022年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方式入学,按其排名情况安排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学位,直至小学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
5. 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
天河区辖内的民办小学要严格落实《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按时公布本校招生方案,按区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含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计划)开展本校当年的招生工作。民办小学招生方案发布前,须报区教育局小幼教科备案,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方式和收费标准等。
各民办小学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面向天河区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直接核定。招生对象为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天河区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的适龄儿童。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面向广州市内非天河区的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由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确认注册录取名单后,提交报名材料等到区教育局审核。
【报名流程】
一、穗籍普通适龄儿童(以下简称“穗籍生”)
(一)网上报名
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穗籍生家长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5月6日至10日
报名系统: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
报名指引:2022年广州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指引
操作指南:公办小学招生家长报名操作流程
(二)现场审核资料
时间:5月21日-2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
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报名成功的穗籍生家长,在预约时段按报名学校要求进行资料审核,须带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1.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
2. 有效居住证明: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拥有完全房产的,以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只拥有不完全房产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宅基地证。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确无房产的,则须提供祖辈房产证明或拆迁协议、审核时间在2021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4年8月31日(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也可提供审核时间在2022年5月10日前、租期至少到2025年8月31日)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及出租或出借公房的证明。
学校在接受报名后,视情况需要,将实地核查实际居住情况。
(三)学位安排
学位未被占用,是指一个住宅单元六年内只能分配对口学校的一个学位(相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孩子不受影响)。学位安排具体分以下几类:
1. 地段生:人户一致、学位未被占用的,按地段对口入学。
(1)一手房住户:适龄儿童父(母)在新生报名结束前(2022年5月10日前)购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宅基地证)并入户、入住。
(2)二手房住户:在新生报名结束前(2022年5月10日前)已办齐交易手续(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并入户、入住,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
2. 统筹生:解决地段生后,优先考虑安排地段对口学校入学。
(1)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不完全房产,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
(2)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一起和祖辈同户同住,且父母在广州市没有任何房产,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
(3)拆迁户:由拆迁办安置并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拆迁户子女(以拆迁协议提供的居住地为依据,可不与户口地址一致,但必须具备广州市户籍)。
3. 统筹生:统筹安排入学。
(1)一手房住户:新生报名结束(2022年5月10日)后购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于8月25日前入户、入住。
(2)二手房住户:在2022年5月10日至8月25日前办齐交易手续(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并入户、入住;在新生报名结束前(2022年5月10日前)已办齐交易手续(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并入户、入住,但该房屋学位已被占用。
(3)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虽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不完全房产,但该房屋学位已被占用;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同时拥有其他不完全房产,由房产权属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产所在地统筹安排学位。
(4)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一起和祖辈同户同住,即便父母在广州市没有任何房产,但该房屋学位已被占用。
(5)拆迁户: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的临迁户子女,非天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审核时间在2021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4年8月31日(或租期到回迁日)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也可提供审核时间在2022年5月10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5年8月31日(或租期到回迁日)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同时,该住房为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6)借住或租住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无任何房产,借住或租住在国有房产或父母单位公房,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出具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以及房屋使用证明(无偿借住或有偿租用证明)和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实际居住地消费单据,如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等)。
(7)租住私人房产或非单位公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无任何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审核时间在2021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4年8月31日(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也可提供审核时间在2022年5月10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5年8月31日)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如对学位安排有疑问,请直接致电学校询查。
(四)派发录取通知书
2022年6月20日公办小学派发录取通知书。派发录取通知书的方式由学校自行安排。如在2022年7月1日前未收到学校的录取告知(含书面通知、网上通知、短信通知等),视为不被录取。家长对录取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7月10日前到申请的学校了解具体情况,过期学校不再受理。
(五)新生注册
2022年6月25日:公办小学新生注册。请家长按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注册手续。已被学校录取、无故不按时注册、校方已通过电话催促,三天内仍不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
(六)补报名
2022年8月25日、26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穗籍生,到招生报名地段学校递交补报名申请,所需资料与2022年5月21日—23日现场审核所需资料相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审核时间在2021年9月1日之后的非天河户籍适龄儿童需回户籍地补报名申请学位。
二、非穗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非穗籍生”)
(一)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所列对象并能提供佐证材料、监护人实际居住在天河区的非穗籍生,请家长于5月21日-23日带齐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对口招生报名学校递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6月20日前受理学校会电话通知家长学位统筹结果并告知注册时间和相关要求。
(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
申请指南:2022年广州天河区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三)港澳生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以2022年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积分制方式入学。各申请人需在6月10日9:00至6月13日15:00登陆天河区积分入学网上申请系统(网址: http://182.92.79.32/tianhe/),填报志愿。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按申请人积分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直至小学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6月17日公布录取结果,6月18日各录取学生到录取学校确认学位。
(四)其他
不符合以上(一)(二)(三)款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鉴于我区公办学位非常紧张,建议回户籍地就读或选择到经审批开办的民办学校就读。申请民办学校学位的,请家长于2022年5月10日至17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的民办小学报名模块(网址http://zs.gzeducms.cn,系统开放时间:9:00—21:30),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2022年6月2日至8日再次登录该系统(系统开放时间:6月2日至7日9:00—21:30;6月8日9:00—16:00),选择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民办小学录取工作完成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民办小学
网上报名时间:5月10日至17日
报名系统: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
操作指南: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家长操作指南
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招生工作时间表要求的时间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s.gzeducms.cn),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报名。
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学校现场提出申请,民办小学须提供可上网的电脑帮助申请人报名。
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小学现场提出申请,民办小学须提供可上网的电脑供申请人报名。
三、穗籍残疾适龄儿童
(一)报读普通学校。
轻度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已可以回归主流的聋童,及其他种类程度较轻的残疾儿童到所属地段学校申请学位,学校不能拒绝其报名。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资料审核及学位安排办法与普通穗籍生一致。根据随班就读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于儿童入学后的第二学年办理随班就读有关手续。
(二)报读特教班。
具有天河区户籍、实际居住在天河区并能适应普通学校融合教育的中度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家长可于2022年5月21日—23日带齐资料(户口本、有效的居住证明、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智商检测证明),携同孩子到天河区启慧学校报名点,申请报读天河区御景小学或广州市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的特教班(只能二选一)。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每班招收5名),由所报读学校于2022年6月20日前采用摇珠的办法确定录取名单。学校于2022年6月2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报读特殊教育学校。
具有天河区户籍的中度、重度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家长可于2022年5月21日—23日带齐资料(户口本、有效居住证明、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智商检测证明),携同孩子到天河区启慧学校报名。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6月2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启明学校、启聪学校报名入读。
【日程安排表】
【咨询电话】
天河区教育局小幼教科,咨询电话:38622512
地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大院4号楼201室
天河区教育局投诉电话:38622508
地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大院4号楼213室
温馨提示:
依据我局对各小学入学生源数据的摸查,现分类对以下小学2023年的学位进行预警,请各位家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小孩的入学准备。
1.华阳小学、龙口西小学、天府路小学、体育东路小学兴国学校、旭景小学5间学校:穗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1年8月31日之后拥有地段房产,申请入读小学的,若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规模)能完全接收其招生范围内的地段生源,则按照地段对口方式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2.五一小学、棠下小学、盈彩美居小学、华景小学、中海康城小学、骏景小学6间学校:穗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2年8月31日之后拥有地段房产,申请入读小学的,若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规模)能完全接收其招生范围内的地段生源,则按照地段对口方式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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