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户口簿
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应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2、身份证
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1)、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与户口簿一致。
(2)、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到公安部门换发新身份证;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3、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证件照
双方三张大二寸(长5厘米宽3.8厘米)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北京居民和国内居民(含本市及外省市)结婚所需材料
北京居民和港澳居民台结婚所需材料
北京居民和华侨/出国人员结婚所需材料
北京居民和外国人结婚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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