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牌摇号一个月摇号一次,摇号时间每个月的26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第二十三条中指出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
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中,单位指标、个人指标分别摇号。
摇号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摇号时间或者地点发生变化的,指标管理机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审核
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归集审核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符合资格条件的,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指标管理机构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公布普通小汽车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受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结论并告知指标管理机构;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审核部门应反馈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由指标管理机构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单位、个人编码有效期限
单位有效编码的有效期至申请当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单位需要继续申请增量指标的,应按照本细则规定重新申请。有效编码在有效期内未取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
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3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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