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将新冠肺炎 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资讯2年前 (2023)发布 AI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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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12月26日晚间,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另据当天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最新通知,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国家卫健委最新公告显示,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当天一同发布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提出十二条主要应对措施,包括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分级分类救治患者、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优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等。

其中,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无需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将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如呈阳性,相关人员应在转阴后再来华。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

国家卫健委表示,《总体方案》明确指出,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实施“乙类乙管”后,防控工作目标要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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