睚眦必报这个成语,因其字体繁杂、读音拗口,估计少有人了解其深意,更不为人所常用。西汉的司马迁在《史记.范雎蔡泽列传》里说:“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现代社会是这样解释这个词的:“象瞪一下眼睛那样极小的怨仇也要报复,比喻心胸极狭窄。”
这两天群情激愤的的“李庄事件”中,这个词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今天看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何兵在CCTV_新闻上侃侃而谈,貌似企图使“李庄事件”愈加沸沸扬扬。何教授大抵应该是为李庄说话的,我想智力正常的人都应该能读懂他的话。因为一般情况下,政法大学的教授都不会专程跑到央视的演播台上去批评自己的“学生”,顶多只会在下次某节专业课上提醒那些应届大学生们,千万不要为了节约抽支烟的时间发个诸如“够黑、人傻”之类的短信,附带提醒一定要及时删除短信。请注意,我这里的学生是打引号的“学生”,并不代表真正的学生。李庄有没有何大教授这样的“老师”,只有天知道了。反正我想,李律师若见到何院长这样一个大教授,一定会较为恭敬的尊称一声“老师”的!
何大教授的评论很“精彩”,内容很多,我没时间看完,印象很深的是何教授认为李庄“眨眼睛没问题”(眨眼睛相关链接请见相关报道),而且他为此“抱不平”,并仔细的去分析“眨眼睛”的多种可能性,反正似乎就是想表达这样一个意思:“人家李庄就是眨眨眼睛,你检察机关就把它抓了!多大点恩怨啊,干嘛就要动辄(可能)就进班房呢!”我不得不承认,何大教授确实高!他对问题的分析绝对对得起政法教授的起码本事:玩文字游戏,而且绝不低级!——起码何大教授没认为李庄眨眼睛可能是扮可爱从而让当事人心情愉快!但是以我一介草民来看,检察机关如若没有证据,怕不会因为你一个律师眨眨眼睛就把你抓了哦!你眨眼睛的背后的“实际动作”,怕才是抓你根本的原因!不信?走着瞧!
相反我认为何大教授才佩得上“睚眦必报”这个词!他很细心,也会挑刺——这亦是一个法律从业者的本领,街上那些擦皮鞋的、工地上那些挑砖块的一般是不具备这种“能力”的!(我不大会定义,我不知道这类人用书面语表达叫做什么群体)我注意到,何大教授“长篇大论”中,一直揪着新闻媒体不放,反而大多时候对政法机关的依法行为三缄其口。也是,也该你啊倒霉啊,媒体!——谁叫你平时老放些“快去抢房”、“XX产品治百病”之类的“卫星”呢!何教授认为媒体报道是“不当”的,什么“潜”字和“造假门”用词不当啊,等等。尽管我对现在的许多媒体不太恭维,但我认为何大教授绝不会像我这样浅显和粗俗。他对媒体报道挑刺,绝不是冲着媒体去的,除非他确实很看不惯媒体,报纸一两个字眼就会激起他的“不满”,你索性明说好了,这样我们都知道你一个大教授还睚眦必报!
但以我对教授的理解,何大教授应不至于这么心胸狭窄,他不应是冲媒体去的。那他是冲谁去的呢?他这样做是为啥?
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