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哈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采取分期分批、错时错峰的开学方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3月3日(周三)哈市高中(中职)毕业年级经各区县(市)教育部门联合卫健、市场等相关部门核验合格后,有序按时开学。
二、3月11日(周四)起,全市高中(中职)非毕业年级、初中、小学、幼儿园经各区县(市)教育部门联合卫健、市场等相关部门核验合格后,有序开学、开园。同时,各地、各类学校要做好延迟开学和线上、线下教学两手准备。
三、校外培训机构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专项整治要求,以市防疫指挥部第22号公告解除时间为准,经属地教育部门联合卫健、市场等相关部门核验合格后,不早于3月11日(周四)可有序开展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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