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硕士人才引进待遇(宁波硕士人才引进待遇2021)

资讯2年前 (2022)发布 AI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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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人才可以在宁波获得最高8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还可获得一次性给予的3万元的生活安居补助以下是购房补贴申请攻略,以及生活安居补助申请攻略:

2019宁波基础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补助内容:在甬首次购房补贴

  一、适用对象

  购房时间:2018年8月12日(含)之后。

  毕业时间:购房时间前推10年内。

  享受对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适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象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

  二、补贴额度

  延续《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5〕179号)政策,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三、相关资格认定

  1、认定“单位”

  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

  2、毕业十年内时间认定

  以所取得毕业证书或全日制学历证明上的毕业日期之后10年内;海外学位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毕业日期之后10年内。

  3、创业就业资格认定

  申报者劳动关系(以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为准)在宁波,并在甬缴纳社会保险。

  4、房屋产权为多人持有时享受额度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房屋产权且至少一方符合条件的。仅能一方按规定全额享受,双方协商后由一方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未在婚后房屋产权中占有比例,能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的,可按规定全额享受。

  (2)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房屋产权由非夫妻关系的多人持有的申请者须持有1/3(含)以上产权,按产权比例享受补贴,且同一房产仅可享受一次。

  四、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个人线上提交申请。

  2、网上预审——分市和区县(市)两级:

  市级由市服务总窗预审;

  区县(市)由区县(市)服务联盟预审初核—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经办窗口办理。初核通过后,各经办窗口汇总上报至人力社保部门。

  3、复核——对应人力社保部门进行。

  4、发放——当月申报并复核通过的,自复核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直接拨付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

  五、材料清单

  (1)网上填写《宁波市基础人才首次在甬购房补贴申请表》,预审通过后打印并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两份。

  (2)申报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如房屋产权为夫妻所有,需提供结婚证)。

  (3)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4)国内学历提供学信网上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查询证明;海外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技能人才提供学历证书及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5)购买期房的提供本人在甬购房合同、交付结算发票、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发票、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等。

  (6)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在甬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申报同时,视为申请人同意经力机构查询本人在甬缴纳社保情况。

  六、交易限制

  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七、2015年政策逾期补办

  符合《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5179号)的基础人才、创客人才,逾期尚未办理购房补贴的,可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原政策规定办理补办手续,以后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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