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常公摊房属问题楼盘(为什么有的楼盘公摊大)

资讯2年前 (2022)发布 AI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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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价太高、买不起怎么办?临深置业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然而房价便宜也要注意避免踩坑。

最近,位于大亚湾的新力东园“二期”的业主们十分苦恼,交房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买的楼盘并不是之前销售宣传的新力东园二期,而是叫“胜源香山居”,和新力东园一期项目挨得很近,实际上是新力地产集团收购的一个楼盘。

现在开发商用围墙把两个楼盘隔开起来,“二期”的业主们无法享受一期的配套设施,业主们这才反映过来,直呼“上当受骗”,于是纷纷组织起来维权讨说法。

而这也已经不是新力地产第一次遭到维权,早在17年新力东园开盘的时候,奥一网就曾爆出“新力东园恶意欺骗购房定金”的新闻。

现在问题来了,既然不是新力东园二期项目,那业主们是如何在购房合同上签的字?到底是开发商故意虚假宣传,还是部分业主造谣闹事,马斯特联系到了业主刘先生和开发商项目服务经理李先生,来听听他们的说法。

业主:开发商误导了消费者!

我们以为买的就是新力东园二期

马斯特:刘先生的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刘先生:前年8月份买的

马斯特:当时销售没有告诉你们“二期”就是胜源香山居吗?

刘先生:当时买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有个叫“胜源香山居”的楼盘,他们也没有宣传。

马斯特:楼盘现场应该有预售信息公示栏和一些项目资料,那么你们手上有能证明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证据吗?

刘先生:有证据

(但刘先生并未透露)

马斯特:两个楼盘价格相差大吗?现在“二期”的设施配套如何,物业费有区别吗?

刘先生:相差2000元,物业费一样,(二期)自带的配套基本没有,就只有一点绿化。

超常公摊房属问题楼盘(为什么有的楼盘公摊大)

马斯特:开发商三月份的时候和你们业主举行过一次协商,结果如何呢?

刘先生:组织过一次协商,但是结果不理想,给的方案就是增加两个羽毛球场,每个门口种几个鸡蛋花树

马斯特:你们的诉求能讲一下吗?市场监督局那边是如何回复的?

超常公摊房属问题楼盘(为什么有的楼盘公摊大)

刘先生:肯定希望他共享资源,本来买房的时候也是因为共享资源才买的,(现在)监督局那边一直没给回复。

通过采访业主刘先生和查阅了相关资料后,我给大家总结一下:

现在“二期”的业主认为新力地产涉嫌虚假宣传。刘先生表示,当时很多人买房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个楼盘其实是新力地产收购的楼盘,即“胜源香山居”;

当时都是冲着“新力东园二期”去的,销售也对外宣称“胜源香山居”只是备案名,二期和一期共享所有配套设施和资源;

而大家交了钱,签了字,交楼之际开发商却全盘否认,小区资源不能共享;于是业主们坐不住了,开始维权讨说法。

开发商:分开管理,都属于新力地产集团

但是开发商对于“虚假宣传”的说法并不认可。

马斯特电话联系到新力东园项目服务经理李先生,李经理直言不讳的说:“(两个楼盘)都属于新力东园,只不过它的备案名叫香山居,这个也是属于我们新力地产的项目,只不过现在是分开管理。”

而关于现在“二期”业主维权的情况,李经理表示:“房子本身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有问题的话验收就过不了关;现在因为两个楼盘是分开管理,有人对此有些意见吧。”

通过电话采访,开发商认为“虚假宣传”的说法站不住脚,两个楼盘都在一个小区,现在实行分开管理的方式,一时的不便让一些业主有了意见。

从以上双方的说辞来看,事件的脉络已经清晰可见,业主买了以为是二期的新力东园,原本以为可以和一期资源共享但被开发商实行分开管理,然后引发起“二期”业主的维权事件。

专家观点:问题关键在证据是否充足

深圳市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认为,业主维权的话可以从合同上入手,如果能找到业主签的不是二期、而开发商的宣传材料上却是二期等证据资料,那他开发商就有可能涉嫌虚假宣传,找到足够证据,业主再通过律师途径维权;

但因为业主已经签了合同,从开发商角度来看,开发商更有依据,因为你签了字买了房(合同上是“胜源香山居”);至于是不是二期项目,那要看业主能不能找到足够的证据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事情现在还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一方面,业主方面并没有拿出充足的证据证明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

3月6号,“二期”的业主已经向惠州政府“网络问政”举报投诉,而大亚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的回复是:目前证据不够充分,但会进一步调查。

而另一方面,开发商也没有在上个月的协调会议上与业主们达成一致,“两个羽毛球场、几颗鸡蛋花树”显然也无法满足业主们的诉求。

项目推广名和备案名不一样是常有的事,但新力地产是否涉嫌虚假宣传、欺骗购房者的行为还要看业主们掌握的证据是否充足,事情进一步的发展淘房志会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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