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取消公摊面积的讨论再起纷争,目前又一次冲上微博热搜第一。几乎每一年对于公摊面积的讨论都会成为一时之热点,特别是当下房地产销售不景气的情况下,对于应该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也就得到更多人的响应了。
一位消费者购买了110平方米的期房,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公摊面积,收房时却变成了46%。公摊面积让不少人担心存在“消费暗区”,比如公摊面积被包含在总面积内,意味着后续的物业费、供暖费等费用同样包含了公摊部分的费用。
我认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但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完全没有规定,也没有标准,只能开发商说什么就是什么。
并且,还要为公摊面积付出物业费和取暖费。
对此,有不同观点的法律界及房地产业的人士则认为,取消公摊面积制度既不具有可行性,实际上也没有现实意义。
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第三次公开征集意见中,这项征集意见已经被删除,而且是第三次被删除,至于为什么被删除?
答案可能是不言而喻的。
公摊面积取消不可行,透明化也不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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