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纪实回顾】
曾经轰动一时的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近日宣判了,主犯也就是被害人的男友被判死刑,被害人父亲表示基本满意,可以让生活趋于平静了!
【案情再现】
当初,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21岁的李某月不是别的关系,是恋人关系,在交往后二人发生矛盾,洪峤于是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他还拉他人和他一起下水作案,他和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可见这是有预谋的!
他们预谋演戏的时间是2020年7月6日,洪峤等三人在江苏省南京市选定云南省勐海县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他们的杀人计划是,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自己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后来洪峤带领张晨光、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待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一个可怕的杀人计划就在几人脑中形成。
他们具体作案日期就是在9日上午,张晨光、曹泽青到达勐海县。当天晚上,毫不知情的、被蒙在鼓里的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曹泽青、张晨光将李某月残忍地杀害,事后,他们为了躲避法律打击,将尸体掩埋。
【后续】
这些人作案后不但没有悔罪意识,还继续做出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在2019年5月,被告人洪峤指使被告人祁文强在江苏省南京市某度假区盗窃一台单目夜视仪!这是触犯了【盗窃罪】!
在案发被抓后,嫌疑人洪某的父亲多次提出赔偿,并要求见面,对此,女孩的父亲却表示拒绝,他说,我没有接他电话,即使到了门外,我也没开门见他。父亲的态度很坚决!
当时他表示,女儿的遗体还在云南勐海县的一家医院,目前还没有给女儿一个交代,我是不会带她回去的,只有得到一个好的结果,才能让她安息。他说,如果得到一个满意的宣判结果,会第一时间到女儿遇害的地方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她。从这里,可以看到一个父亲对女儿如大山一般厚重的爱,也体现了父亲性格的坚毅!
【审判与宣判】
终于到了审判的日子了,在2022年1月28日8时30分,此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庭审当天7时许,心痛不已的李胜手捧女儿的遗像来到法院门前,面对媒体的镜头他表示,希望今天的庭审结果是能判处洪某死刑,这才是对女儿最好的交代。在这之前,他一直没有要求民事赔偿,后来之所以提出15万的赔偿金额就是为了得到上审判席发言的机会。他要发表自己内心的诉求!
而他也在庭前透露,其实自己已经提出了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金额从15万降至10万的申请。他只有一个诉求,那就是希望通过申请表明态度,要求洪某死刑。当时没有当庭宣判,是择日宣判的。
时间来到了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被告人洪峤、祁文强盗窃一案,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小结】
事情终于有了一个结果,穷凶极恶的主犯被判处了死刑,尽管从法律程序来说,是一审判决,他还有上诉和死刑复核申诉的机会,但事实俱在,那只是穷途末路的无谓挣扎而已!
希望这位父亲和女孩的家人心灵能够得到抚慰,希望女孩的灵魂能够得到告慰,希望他们家人能够生活趋于平静。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触犯法律的个人和组织,都最终会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能够从此事中得到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