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山东网济宁频道)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2月4日讯近日,邹城市出台《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及时表彰奖励。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及时奖励的有关规定给予记功和嘉奖,并按有关标准给予物质奖励。
纳入综合考核。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减分因素记入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对表现突出的领导班子,提高单位人员优秀等次、职级职称晋升比例;对立功受奖人员,优先晋升职级或评(聘)高一级职称。
火线发展党员。把疫情防控一线作为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阵地,对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经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工)委研究同意、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
一线提拔干部。把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对英勇斗争的干部,由指挥部或所在单位党(工)委等提名推荐,优先提拔重用;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组织部门及时考察,予以火线提拔;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纳入干部后备库,强化跟踪培养,有计划地进行实践锻炼。
注重关心关爱。划拨专项党费支持一线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根据上级关于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补助;机关事业单位一线防控人员的就餐、交通费用参照因公外出补助标准执行;旗帜鲜明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对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工作出现失误的予以容错纠错。
严肃问责问效。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对党员干部或亲属从外地回邹隐瞒不报或者不服从管理的,给予组织处理;对履职不力或不胜任现职、疫情防控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领导班子及干部予以调整;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应付、失职失责,弄虚作假、失控漏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就地免职,依纪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