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这个案子有些恶心,甚至觉得凶手有些残忍和变态,因为凶手杀人之后居然碎尸下锅给煮了,虽然凶手说没有“食用”,但警方对此表示怀疑。毕竟这件事情过于诡异。
案件发生在2018年11月3日,星期六的下午6时多,在位于辽宁丹东振安区同兴镇城某一居民区张姓居民在自家院墙外发现一个包装整齐的黑色塑料袋,张姓居民最初以为邻居放错地方,出于好奇地打开塑料袋定睛一看,就看到让他终身难忘的情景,黑色的袋子里居然是半截人腿。该男子立即向警方报警,警方得知是碎尸案件,立即赶赴案发现场。经法医现场勘察证实,黑色塑料袋内的人腿被确认为男性左下肢的尸块,还被煮过。除了袋子里的尸块,现场没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那一带倒是有几个天网探头。但案发第一现场监控条件不好,而且案发当天,整个丹东大雾弥漫。再加上11月的丹东已经进入冬季,丹东气温很低,监控画面看着很模糊,为警方的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此情况下,专案组警方一方面24小时对监控视频进行梳理和分析,另一方面案发现场在周围地区展开走访调查。
由于案发现场距离120路公交车总站附近很快,人员流动十分繁杂,警方将公交公司当天20余辆经过该地的公交车车内监控视频全部取来,逐一排查对比。经过几次调查,第一个犯罪嫌疑人进入警方的视线,通过视频发现,在11月3日凌晨,一辆三轮车在大雾中慢慢靠近抛尸现场,骑车人下车停留了4分钟左右,而且在车前车后徘徊。警方迅速对该车进行锁定追查,顺利找到了这辆三轮车。可调查得知,车主是个70多岁的农民,每天都会带着货物去赶早市。老人年纪大了,体力不足,经常骑一会儿就下车歇一会儿,顺便理货。警方通过进一步的物证对比,以及对三轮车进行痕迹检验,最终排除了老人作案的可能。
这时候有人向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说是有人看见在11月2日清晨6时许,一辆编号为336摩托车曾出现在抛尸现场附近,且有所停留,离开时还关掉了车灯。警方通过摩托车的车祸号和行车的轨迹找到了车的主人,经调查发现,骑摩托的中年人是一名送奶工,他是每天都会从现场经过,那一带居民都是通过他送奶。通过侧面了解,案发当日确实没有作案时间。几天之内,警方陆续排查了几个嫌疑人,最后都被一一排除。在案情分析会上有人提出。依照常理,抛尸应该在夜间,不会在白天抛尸,毕竟风险太大。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专案组开始开始重新梳理视频,经过一遍遍的观察,警方在视频中发现了一个穿红衣服的女人一闪而过。监控镜头显示,红衣女子曾在11月3日下午3点出现在抛尸地点附近,之后到旁边的公交站等车。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几秒。但也有些不同寻常。
专案组注意到,红衣女子的身上背了个较鼓的双肩包,走出了监控范围前往抛尸地点,从包的外形和下坠的程度来看,里面的东西重量不轻。可当她又重新回到监控范围之内的时候,他的双肩包却由肩背改为提在了手里,看起来并不吃力。对于前后监控的对比,专案组就此判定,在这消失短短的几分钟时间里,女子应该是从双肩包里拿出了什么东西,进行了抛弃处理。警方随即在8日上午9点左右,来到振兴区青年大街25号楼找到了女子所在的小区,并开始对其进行秘密走访。经了解得知,该女子叫黄晨,是于9月份才刚刚搬来这个小区租房的,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个男人。
据邻居反应,黄晨一般都是和男子同进同出,但最近几天,邻居只看到黄晨一个人进出,就此黄晨的嫌疑越来越大,警方立即调取案发当天其所住小区附近的监控视频,进行对比发现,黄晨当日频繁进出小区,每次出小区时她都会背着包或拎着黑色袋子,而回小区时,身上的包明显变轻了,手里的东西也没了。
专案组在经上级同意之后,决定对黄晨实施抓捕。11月8日上午9时许,派出所民警以社区工作人员查访的名义叫开了房门并迅速控制了黄晨。黄晨显得很安静,没有进行反抗,但从她的眼神里看到了一丝不安。专案组技术人员对黄晨家中进行了仔细勘验,最后发现黄晨家的卫生间地板有血迹。血迹经验与碎尸的血迹是同一血型。现在基本上可以判定黄晨就是凶手。警方立即对其进行审讯,黄晨倒也痛快,如同竹筒倒豆子一样很快就交代了作案动机及经过。黄晨在陈述期间,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他该死,再有一次我还是会杀了他。
黄晨时年48岁,离异,是一家超市的收银员,工作有个正在读大学的女儿。死者是黄晨男朋友王富,两人于半年前经人介绍认识。王富是一家钢材公司的销售员,实际上黄晨对王富不是很满意,觉得此时又矮又胖。碍于朋友的面子,只是同意先交往着看,唯一比较满意的是,王富比较大方, 在自己身上肯花钱。而王富之所以如此,就是他真的看上了黄晨,经常打电话发信息嘘寒问暖。在黄晨身上大把花钱,对于一个离异的女人,在女儿念大学后一个人难免会空虚寂寞冷,王富对他的关心打破了她的心防,让她慢慢接受了王富。二人就此同居了,由于黄晨收入不高。两人关系确定后,王富就让黄晨把工作辞了跟着他,可以养着她。黄晨最初不同意,但最后还是同意了,王富重新租了一个两居室的套房,正式居住在了一起。最初的生活还是不错的。
黄晨在家做起了全职主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矛盾越发凸显,黄晨发现王富的脾气很大,不像之前表现的那样敦厚老实,稍有不乐意就冲黄晨大发雷霆。有次二人大吵之后,黄晨提出分手,王富突然冲过来掐住她的脖子,怒目圆瞪、恶狠狠地说:“你敢,你吃我的,喝我的,你有什么资格提出分手,你敢离开我,我就弄死你。”
王富手里用了力道,差点把黄晨掐死。从这以后,黄晨稍不如意,就会被王富殴打。在审讯室里,黄晨给民警展示了身上的伤,到处都是淤青。数次被殴打后,黄晨看清了形势,她认为,王富是个性格暴力的人,就在黄晨意图离开他的时候。王富又一次殴打她,还威胁道:“你敢跑的话,我不仅要弄死你 ,还要弄死你女儿”。女儿是黄晨的命脉,是她的禁脔,是她最亲最珍贵的人,王富不会想到,也许是无意中的一句话,给自己惹来了杀身之祸。
黄晨对警方说:“我当时已经考虑好了,只有杀了他,我才能活,才能保护我的女儿”。就是在这种情形下,11月2日晚上,黄晨特意给王富炒了几个菜,又买了瓶白酒,将王富给灌醉了。待王富醉酒后,黄晨勒死了王富,随即又将其拖至厕所进行分尸,再逐一放入锅内烹煮,直弄了一个通夜。第二天,黄晨分多次把王富的衣服和尸块进行了分别处理,头颅敲碎扔进河里了,心和肝都捣烂冲下水道。最后又清理了作案现场。
种种行为充分反映出了黄晨对王富的仇恨,那种压抑的、汹涌的恨意一旦爆发,就可想而知了。当警方问她为何没有潜逃时。,黄晨说:“我知道这事儿多半跑不了,但也有点侥幸,你们能查到,我就认,你们查不到,等过段时间,我就离开这,和女儿好好过日子”。黄晨的行为不仅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应该说,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既然走不到最后,那就彼此放过,黄晨的做法并不可取。经法院审理,黄晨故意杀人罪名成立,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但考虑到死者的殴打和威胁,最后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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