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0时起,儋州取消那大镇主城区(高中风险区除外)临时性静态管理

资讯2年前 (2022)发布 AI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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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那大镇主城区复工复产方案要点

为有序做好儋州市那大镇复工复产工作,我镇制定《儋州市那大镇复工复产复市工作实施方案》,要点如下:

一、阶段目标

(一)9月11日0时起,取消那大镇主城区外围的村(居、农场)临时性静态管理,按分类分区有序放开的原则,有序组织农业生产和区内活动。

(二)9月13日0时起,取消那大镇主城区(高中风险区除外)临时性静态管理,低风险区实行人员有序流动、各类相关场所有序开放(高风险区继续按照“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继续按照“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原则管理)。

(三)无高中风险区后,那大镇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取消相关管控措施。

二、具体措施

(一)解除交通管控,有序放开人流

1.9月13日起,倡导居民绿色出行。无高中风险区后,那大镇有序恢复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络车等运行。

2.9月13日0时起,那大镇主城区低风险区(泰安苑小区和亚澜湾小区除外)人员可有序流动;9月15日0时起,亚澜湾小区人员可有序流动;9月17日0时起,泰安苑小区人员可有序流动。

(1)倡导居民一户一人、错峰出行。各类场所出入口要严格查验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进行体温测量,扫地点码。

(2)倡导居民减少跨区域流动。各社区(小区)、村、居、农场认真守好“小门”,加强流动人员监测。

(3)倡导居民减少出入那大镇主城区。确需出入的,按规定向社区(村、居)报备,抵达后自觉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二)有序规范开放各类场所

1.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基本民生保障场所以及宾馆酒店等有序开放。经营主体达到开放标准后,签署《恢复营业承诺书》,在门店显著位置张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接受监管。

(1)9月13日8:00起,开放乐卖特超市大勇店、乐卖特超市军屯店、乐卖特超市万凯店、百佳汇超市、广百家超市、宜之客超市、邻里超市、西联超市等8家大型超市。

(2)9月13日6:00起,开放那恁油棕农贸市场、先锋农贸市场、东兴农贸市场、尖岭农贸市场、万福农贸市场、红旗农贸市场、东风便民市场、东风社区市场疏导点、大同便民市场、军屯农贸市场、那恁集贸市场、六合(乐民)农贸市场、西海岸(佳华)便民市场、丰华农贸市场、云月便民市场、西联南珠农贸市场、北吉便民市场、洛基农贸市场等18家农贸市场。农贸市场以米、面、粮、油、菜、蛋为主,暂不经营海鲜、活禽、冻品。

(3)9月13日8:00起,有序开放那大镇主城区范围内(泰安苑小区和亚澜湾小区除外)便利店、药店、理发店、餐饮店和单位食堂(仅提供到店自取和外卖送餐)等基本民生保障场所以及宾馆酒店。

2.暂不开放棋牌室、麻将馆、茶馆、网吧、酒吧、影院、健身房、KTV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暂不开放洗浴足浴、桑拿按摩、美容院、台球厅、口腔诊所等经营性场所;暂不恢复经营性旅游活动。

3.严格做好各类经营场所的消杀。各经营主体要全面落实消杀责任,在各类场所消杀到位,消除隐患后营业。

4.做好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恢复市场正常经营运行,加强市场监管,保证社会秩序和商品价格稳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三)加快复工复产复学

1.9月13日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涉及民生保障经营单位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参加防控工作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有序返岗;倡导其他各类企业从9月14日起有序复工,具体按各自复工计划执行。复工人员要做到工作生活“两点一线”。

2.有序开展复学工作。具体按照市教育局复学计划执行。

3.有序恢复农业生产和各类项目建设。具体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复工复产计划执行。

那大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2日

新闻多一点

9月13日6时起

儋州有序开放那大镇主城区部分经营场所

关于有序开放部分经营场所的通告

一、大型超市开放的时间及范围

9月13日8时起,开放乐卖特超市大勇店、乐卖特超市军屯店、乐卖特超市万凯店、百佳汇超市、广百家超市、宜之客超市、邻里超市、西联超市等8家大型超市。暂不开放海鲜、活禽、冻品经营。(营业时间:8:00-22:00)

序号 超市名称 超市地址 乐卖特超市大勇店 那大镇人民中路220号 乐卖特超市军屯店 那大镇东坡路68号 乐卖特超市万凯店 那大镇人民路与文化南路交叉口(第二中学南侧) 百佳汇超市人民路店 那大镇人民路239号(第一中学右侧) 广百家超市 那大镇兰洋北路111号夏日国际商业广场B1层 宜之客超市 那大镇兆南熙园小区23号商铺 邻里超市 那大镇科学南路丰华苑商业广场1-2号商铺 西联超市(百源) 那大镇西联农场思进街

那大镇恢复营业大型超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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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贸市场开放的时间及范围

9月13日6时起,开放城区18家农贸市场(那恁油棕农贸市场、先锋农贸市场、东兴农贸市场、尖岭农贸市场、万福农贸市场、红旗农贸市场、东风便民市场、东风社区市场疏导点、大同便民市场、军屯农贸市场、那恁集贸市场、六合(乐民)农贸市场、西海岸(佳华)便民市场、丰华农贸市场、云月便民市场、西联南珠农贸市场、北吉便民市场、洛基农贸市场)。农贸市场以米、面、粮、油、菜、蛋为主,暂不开放海鲜、活禽、冻品经营。

市场名称 市场地址 1 那恁油棕农贸市场 那大镇伏波东路136号 2 先锋农贸市场 那大镇先锋路与文明街交汇处 3 东兴农贸市场 那大镇振兴南路西十二街 4 尖岭农贸市场 那大镇振兴南路东六街 5 万福农贸市场 那大群英文化南万福西路北侧 6 红旗农贸市场 那大镇大通路39号西侧门-4号 7 东风便民市场 那大镇农垦南路东升广场 8 东风社区市场疏导点 那大镇金岭花苑西南150米(兰洋路东) 9 大同便民市场 那大镇民主街与大通路交汇处附近 10 六合(乐民)农贸市场 那大镇人民中路348号 11 军屯农贸市场 那大镇东坡路与和平街交汇处 12 那恁集贸市场 那大镇那恁路与商业巷交汇处附近 13 西海岸(佳华)便民市场 那大镇伏波西路国祯·蓝色雅典西北侧 14 丰华农贸市场 那大镇云月丰华小区公租房旁 15 云月便民市场 那大镇云月小区内 16 西联南珠农贸市场 儋州市S308(北部湾大道) 17 北吉便民市场 那大镇北吉路 18 洛基农贸市场 那大镇洛基村委会洛基街8号附近

那大镇恢复营业农贸市场名单

序号 所在社区 先锋社区 解放社区 东兴社区 群英社区 东风社区 大同社区 军屯村 那恁村 东干社区 西联居 城北社区 洛基村

三、其他经营场所开放的时间及范围

9月13日8时起,开放主城区范围内(泰安苑小区和亚澜湾小区除外)的便利店、药店、理发店、餐饮店和单位食堂(仅提供到店自取和外卖送餐)等基本民生保障场所,开放主城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由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开放标准,并加强指导和检查。经营主体达到恢复营业标准,签订承诺书后恢复营业。

序号 1 主体责任 严格遵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和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规定,履行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场所可管可控、人员可追溯。 2 健康管理 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员工每天进行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加强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 3 环境消杀 配备充足口罩、消毒液、消毒器具、体温枪等疫情防控物资,上班前、下班后每天至少2次对营业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杀并做好登记。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质量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和《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的要求。 4 进店条件 顾客进入经营场所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测温、扫地点码,出示健康码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5 人流限制 严格按照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75%的标准进行管控分流,当场所内客流量达到限额时,停止顾客进入,按照“出一进一”的方式放行,并在场所外设置缓冲区,引导顾客间隔1米排队;不进行店庆节庆、打折促销等可能导致人群聚集的活动。 6 诚信经营 经营的所有商品达到合格规范化标准,不过期、不变质,诚信经营,做到不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 7 引导报告 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或健康码异常的顾客,应劝阻进入,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社区(村、居)报告。

那大镇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复产标准

标准要求 细化内容

四、暂不开放的经营场所

暂不开放棋牌室、麻将馆、茶馆、网吧、酒吧、影院、健身房、KTV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暂不开放洗浴足浴、桑拿按摩、美容院、台球厅、口腔诊所等经营性场所;暂不恢复经营性旅游活动。

五、有关要求

1.严格做好各类经营场所的消杀。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各经营主体要全面落实消杀责任,加大对所属经营场所消杀力度和频率,必须确保各类场所消杀到位后营业。

2.严格实行“限流、错峰”管理,加大场所巡查力度,对出入口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加强客流疏导,通过限购物时长、限进店人数等方式,确保同一时间段,进店人数不得超过正常容量的75%,当场所内客流量达到限额时,停止顾客进入,按照“出一进一”的方式放行,避免出现短时间人员聚集拥挤。

3.坚持“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原则,各经营主体要将地点码张贴于入口和出口,安排专人严格执行扫地点码、测温、检查最近一轮核酸检测证明、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规定,并配备免洗抑菌洗手液等必要的防疫物资。

4.各经营主体要加强对所属员工管理,督促员工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作息,掌握好员工及其共同生活亲属身体健康状况、人员交往、旅居史等重要信息。所有人员工作期间应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早抗原、晚核酸”的要求,上岗前半小时需进行抗原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上岗。

5.顾客进入场所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测温、扫地点码或填表登记,出示绿色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拒不配合的人员,不得进入场所。

6.相关场所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未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坚决予以关停。要加强市场监管,保证社会秩序和商品价格稳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那大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2日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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