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与痛苦是最基本的心理现象,也是一切行动指导原则。人们总是倾向于做引起快乐的事,避免做引起痛苦的事。这就是所谓的快乐原则。那么快乐与痛苦到底是什么呢?
首先我们要明白,快乐与痛苦在本质上来说是一回事。快乐无非是痛苦的缓解。一切快乐都源于痛苦的缓解。比如一个人丢了钱,他很痛苦。后来钱找到了,他很快乐。这个失而复得的快乐就来自于丢钱引起的痛苦的缓解。
也就是先有痛苦,才有快乐。一切快乐都源于痛苦的缓解。有人会说,那额外捡到钱呢?并没有丢钱的痛苦在先,为何依然能引起快乐情绪。这是因为钱没丢,但是缺钱的痛苦存在。这个快乐来自于缺钱引起的痛苦的缓解。
有个哲理是人生来就是痛苦的。痛苦不但是快乐的源泉,更是一切行为动机的推动力。人终其一身,忙忙碌碌。一切都是痛苦推动的结果。从行动中获得的一切快乐,都是痛苦缓解的结果。
痛苦实际上是自然赋予生命的基本生存本能。饥饿,受到伤害,面临危险。不采取行动解决,就会死亡。而这个行动就是由痛苦来推动的。如果生命体在受到死亡威胁的时候,没有痛苦,饥饿了,身体受伤,面临危险,一点都不难受。那就不会有规避痛苦的行动。死亡的概率就会大增。在漫长的生命进化史中,这个物种就会被淘汰。
物种光保证自身的生存还不够,还需要繁殖后代的本能。不然,这个物种依然会被淘汰。
自然造物主对于繁殖本能的设置,依然通过痛苦这个手段。动物的发情状态是一种痛苦,正是这种痛苦促使它们找到配偶进行交配。而交配产生的快乐本质上就是先前痛苦的缓解。对于人类来说,亦是一样的道理。异性相吸,恋爱的快乐,失恋的痛苦,性爱的愉悦,沾花惹草的习性,都源于繁殖本能引起的痛苦。
对于痛苦意义的了解非常重要,它是研究日常行为动机与心理现象的基础。饥饿引起的痛苦,疾病引起的痛苦,受伤引起的痛苦,发情引起的痛苦,本质上是一样的。区别只在于数量。也就是说痛苦是可以量化的。当然这个量化不是固定的,它会随时发生变化。
比如一个人在快要饿死时,饥饿引起的痛苦值最大,那么影响到他的行为动机就是先去寻找食物。这时候谈情说爱就先放一边了。等温饱解决后,开始饱暖思淫欲了。
那么如何来给痛苦量化呢?也就是用什么指标来量化痛苦呢?心理学上有个词叫力比多,是由心理学家弗洛依德提出,这是一种与性本能有联系的潜在能量。力比多一词开始指性欲或性冲动,后扩展为一种机体生存、寻求快乐和逃避痛苦的本能欲望,是一种与死的本能相反的生的本能的动机力量。弗洛伊德把它看作是人的一切心理活动和行为的动力源泉。从这里的描述可以看出,力比多是由痛苦产生的压力引起的缓解决痛苦的动力。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用力比多来标定痛苦的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