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茅台酒腐败,贵州黔东南一国企女副总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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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酒腐败,贵州黔东南一国企女副总被双开

海报新闻记者 邓波 报道

11月15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通报一起国企领导涉茅台酒腐败被双开的案例。通报显示,黔东南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荆涛利用职务便利在茅台酒特殊资源倒卖上为他人提供帮助,甘于充当逐利商人谋利的工具,还与他人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等,其行为违法违纪,被予以双开。

公开履历显示,荆涛,女,汉族,1970年4月生,重庆合川人,在职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90年到1993年,荆涛历任贵州省凯里市盐业公司人秘科工作员、市管科工作员职务,此后调任贵盐集团黔东南公司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2012年,荆涛调任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副总经理等职务,直到今年3月22日被官宣接受调查。

11月15日,经过8个月的调查,黔东南州纪委监委查清荆涛的违法违纪事实并对外披露。通报显示,经查,荆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不知敬畏,靠企吃企,搞期权式腐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藏匿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大额资金使用;与他人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治家不严、家风不正;亲清不分、贪欲膨胀、以权谋私,甘于充当逐利商人谋利的工具,顶风作案,我行我素,利用职务便利在茅台酒特殊资源倒卖上为他人提供帮助,搞家族式腐败,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通报还显示,荆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生活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黔东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荆涛开除党籍处分,由黔东南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值得注意的是,荆涛的上级黔东南州文化旅游投资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毕天也在此前被查。披露的通报显示,杨毕天也涉茅台腐败案,其在贵州省委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中不如实报告重大事项,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增效产品(茅台酒)捆绑促销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22年7月28日,杨毕天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茅台酒是中国知名的白酒品牌之一,也是贵州的“消费名片”,然而,近年来,从大老虎到小苍蝇,茅台酒却常常与落马官员的名字联系到一起,成为官场腐败的“硬通货”。如贵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仅通过茅台酒,就获取了数千万元的巨额利益;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龙政在退休三年后被查,其违纪违法之一就是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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