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理财是指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及其组合,特别是各类衍生金融工具及其组合,在客户可以接受的风险范围内,实现客户外汇现金或未来现金收入保值、增值的目的。
种类:理财产品,根据风险程度的不同可分为非保本型、保本型、保本金及最低收益型3类。
委托办理理财业务的程序如下:
1.客户在委托我行做代客资产管理之前,与我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总协议》;
2.我行将在充分了解客户在收益率、风险接受程度等方面要求的基础上,为客户特别设计理财方案,并提供当前参考价格水平;
3.在接受我行推荐的理财方案后,客户应向我行发出明确的《委托书》;
4.我行在客户委托的范围内代理客户完成交易后,应及时向客户发送成交《确认书》,并在后期还本付息时,告之客户有关结构是否要执行。
二、外汇理财产品
适用客户:通过发行B股或H股在海外或国内上市融资的企业;国内中小金融机构,包括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B股业务的证券公司;资本项下及经常项下结存大量的外汇,需要合适的产品提高收益水平的三资企业。
起存点:一百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1)可赎回保本息结构性存款:可赎回固定利率存款、可赎回递增利率结构性存款。
(2)与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挂钩的结构性存款、与汇率挂钩的两得存款、与汇率挂钩的区间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与汇率挂钩的区间累计利息型结构性存款。
(3)同利率挂钩结构性存款:与LIBOR挂钩的区间累计利息型结构性存款、与LIBOR挂钩的反向浮动利率结构性存款、后定利率浮动利率结构性存款、可赎回利率上限浮动利率结构性存款。
2.未来现金收入保值增值产品:
(1)远期交易:普通外汇远期、远期利率协议、择期远期及结构性远期。
(2)期权工具:普通期权工具:货币期权、利率期权;特异期权工具:带有特殊结构的期权;期权组合对冲风险工具。
(3)调期工具:货币调期工具、利率调期工具、资产调期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