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小区内公共空间的管理权应是由物业公司负责,确保让住户生活在更高品质的环境中。物业公司是面向所有业主,只要大多数业主享受这项服务,个别空置房的业主自然也需要支付物业费,大家来保证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营。民法典九百三十七条规定,如果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可与物业商量,约定交纳物业费。如果仍有异议,也可以申请仲裁的方法解决。物业管理做的不到位,住宅楼共有收益部分等,未向业主公开,业主也可以暂时拒交。物业和业主之间在新规下,权益和义务更清晰了,对物业费的收取有了清晰的界定。有位邻里,他的老房子属学区房,没有出租。去年和物业商量,交百分之七十左右的物业费,还算是合理吧。
很合理,房子长期无人居住,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那是房主自己的问题,和物业公司又没关系,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又没减少,小区里又不是只有一家住户,物业公司该负责的物业服务都完成了,房主不能因为房子空置的原因不交物业管理费
有合理性,但也有可以商確的理由,双方应商量一下解决了
只要收了,就与物业公司形成服务合约,不管你住不住,都要缴纳相关费用,你可以去看看《民法典》和咨询律师。
你在开发商新房交付时,应该签订过物业合同,同时交过一年半载的物业费,才顺利领到自家购买的房屋钥匙。
这样物业交费合同生效,你房子长期空置无人居住,物管并非能掌握和知道啦,再者你房产的公共部分,如楼道、区内卫生保洁,绿化维护一直在正常进行。
所以,需补交物业费有章可循,合理合法。其实像你这种情况,事先应该告之物业管理人员,长期无人居住酌情处理,一般半价收费。
合情合理合法。物业费主要是物业公司对居民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服务,业主在不在都要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但是,也包括部分与业主数量有关的服务,比如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所以,业主没有入住应当缴纳物业费,但是,应当减少物业费的数额。
房子长期空置无人居住,却被告知需补交巨额物业费,这合理吗?
这个问题,商品房只要交了房子起就开始缴纳物业费,不管你住不住每月都要缴纳物业费。超出时间没缴纳还要收取你的物业费滞纳金。我隔壁一家一年都没在家里,物业从年初到现在也没收到一分钱,于是在他家大门口贴一张收取物业费的通知条,一看10个月物业费一共1800多元。包括物业费的滞纳金,和清洁费。
应该征收房屋空置费更能抑制房价
房子长空置,物业费照交。合法不合理,只能依法交。
物业费比空置税肯定低,只不过现在未实施空置税。你偷着乐吧,心里没点数?2011 2021房价涨了几何?……[思考][思考][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