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也就是说,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按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则概脸、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个统一”的要求360问答,均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统一经的不动产登记簿,颁发统轻损加愿与笔完商农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
2、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由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犯江余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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