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富女”事件后紧急补“漏洞”?深圳近13年来首次明确严查公租房申请人收入及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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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富女”入住公租房事件引发广泛争议后,深圳拟对公租房申请者经济状况展开更为严格的审查。

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该征求意见稿最受关注之处,莫过于将对申请人的收入、财产进行审查。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明确,经济状况的核对内容包括核对对象的基础情况、可支配收入和财产。可支配收入为,家庭收入减去不计入家庭收入部分。

据深圳房地产业内人士朱罗纪介绍,此次征求意见稿是依据深圳保障房条例而发布,而深圳保障房条例是在2010年7月施行的,迄今依然是深圳住房保障的“最高规则”。

“2010年之后推出的安居房、公租房等,都没有要求审核收入和财产。因此最新征求意见稿为深圳过去十多年来,第一次明确对公租房申请对象进行收入及财产审查。”朱罗纪称。

不过,朱罗纪指出,此次征求意见稿并未明确,是否会对以往已配租的公租房进行复核,及对申请公租房对象的收入及家庭财产限额进行“划线”,预计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或意在为下一步的“划线”政策做衔接铺垫。

审核条件变严

据了解,按深圳市现行政策,公租房保障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低保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条件为申请者拥有深圳市户口、无房、在深缴纳社保,同时须审核家庭收入财产,审核通过后予以“应保尽保”。第二类是非低保类普通家庭,申请条件是深户、无房、在深缴纳社保,须轮候申请。

这意味着,针对非低保类普通家庭,只要满足深户、无房、在深缴纳社保即可轮候公租房,而家庭收入及财产情况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非必要条件。此前引发争议的“炫富女”事件中,正是因为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所以深圳市住建局认定申请人不存在违规行为。

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考虑到新时期房价在高位运行,住房困难群体有所扩大,深圳住房保障从兜底型转向发展型,从特惠型转向普惠型。这种情况下,深圳对于非低保类普通家庭,继续审核收入及财产的难度加大了,深圳更多是从供给端加大供应。

而此次新的征求意见稿,有望筛选出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从而将公租房分配给更需要的人群。

具体来看,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对家庭收入及财产进行审核。其中,家庭收入是指核对对象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及其他应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另外,家庭财产范围为核对对象拥有(含接受继承、赠与)的全部实物财产和货币财产,包括房屋、车辆、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互联网金融资产等。

意见稿还明确,核对对象存在隐瞒、虚报经济状况的,可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驳回申请并在规定期限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租赁住房占比将提升

在“炫富女”事件后,多位业内认为,深圳此次发布上述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征求意见稿,或意在为深圳现有的公租房政策打“补丁”。

今年4月中旬,深圳一位申请到公租房的女子公开炫富,引发市场对“富人为何成功入住公租房”的广泛讨论。

随后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在新的管理体系下,公租房申请、保租房申请的监管,从事前转向了事后,需加强微观层面的监管。

李宇嘉指出,公租房轮候库的规模比较大,轮候周期较长,大概要3-4年,甚至一些人才也来轮候。此种情况下,出现了“富人”也能申请到公租房的情况,这对广大排队的住房困难人群来说并不公平。

“公租房由政府投资建设,包括人才在内,只要满足现有条件的对象,都可以申请。这就存在‘富人’也可申请的情形,该情况对于广大纳税人来说,是很难交代的,所以相关部门加大了审核力度,优先保障真正有困难的人群。”李宇嘉称。

国家高端智库研究员宋丁指出,目前不确定在整个保障性住房体系发生变化后,深圳各类保障性住房占比如何确定,但在保障房体系内部,预期深圳未来整个租赁住房占比会提高。

“特别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占比会有较大幅度提升,其占比甚至会提升至三分之二以上,这将进一步考验监管的审核、治理能力。”宋丁表示。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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