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金店抢夺案嫌疑人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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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岳阳楼公安分局

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成功破获了这起抢夺黄金项链案

追回赃物案值八万余元

“干这行这么多年,从来没遇到这种情况,只在电视上看过,还好警方破案神速,才能帮我们挽回损失。”提起当天发生在店里的抢夺案,岳阳楼区站前路某金店店员仍感到后怕。

岳阳金店抢夺案嫌疑人落网!

2月24日19时17分左右,岳阳楼区金竹街某金店内,一名面戴口罩,身穿灰色羽绒服的男子声称要购买金项链,与店员攀谈约20分钟后,表示看中了一条80多克,标价4万多元的金项链,要求试戴。店员从柜台拿出金项链交给男子,男子反复试戴。随后该名男子又说看中了另外一根70多克,标价3万多的金项链,要店员拿出来对比一下。结果,男子刚看了没2分钟,突然转身拿着金项链跑出店面,店员惊慌失措,连忙紧追不舍,最终男子消失在巷子人群里。

接到报警后

岳阳楼公安分局高度重视

指派站前路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

市局网技支队岳阳楼大队民警

成立专案组

岳阳金店抢夺案嫌疑人落网!

办案民警到达事发金店后,立即对周边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并细致勘验了嫌疑人遗留下的蛛丝马迹。然而,围绕嫌疑人逃跑路径的追踪却在一处市场内断线。嫌疑人在驾乘摩托车进入市场后消失的杳无踪迹,仿佛人间蒸发一般。一时间侦察陷入了僵局。专案民警调整侦察思路,通过反复研判比对,发现一名40多岁的男子,与嫌疑人高度契合。通过走访调查,办案民警得知该男子作案后已离开岳阳,多次换乘高铁,一路辗转到了江西。

在得知嫌疑人在南昌露面后

2月26日晚

民警第一时间奔赴江西南昌

在火车站将正准备继续转车

逃往台州的嫌疑人一举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对其抢夺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述在家欠了贷款无力偿还,所以萌生了抢金项链的想法。为了躲避警方的打击,嫌疑人作案时一路佩戴口罩,同时在逃跑中不断更换衣服,换乘高铁,分地销赃。

嫌疑人到案后,根据其供述,民警连夜奔赴长沙,对被抢项链下落进行追查,两条黄金项链悉数追回。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抢夺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普法

针对此事,小编带大家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一下:

首先,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抢劫罪的主体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人,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此次事件中,男子采用了暴力手段,抢走了金店的两条金项链,已经构成抢劫罪。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对于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一经定罪,可面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刑罚。具体的判决结果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被抢劫财物的价值等因素。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抢夺、诈骗、抢劫、强奸、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被判处刑事拘留以上刑罚,应当给予社会治安管理处罚。因此,该男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当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同时,金店作为经营黄金财物的商家,应当加强安全措施,确保金店财物的安全。对于客人的身份和行为应当谨慎审查,对于可疑人员应当及时报警。如若发生抢劫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

来源:岳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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