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随手拍”不是正确的观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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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你的社交媒体有没有被各种电影院里“随手拍”的电影照片、视频刷屏?你是否也在朋友圈里看完了一部电影?近日,随着《灌篮高手》等影片热映,观众在电影院里掏出手机拍银幕的行为也引发热议:“屏摄”是情怀,还是跟风?是分享,还是侵权?

电影《灌篮高手》上映,让许多80后、90后们大呼“爷青回”。在电影院,不少观众感慨之余,拿起手机拍摄照片或短视频,发到朋友圈以兹纪念。为此,电影《灌篮高手》官方微博发表声明,呼吁“联合抵制盗录盗播行为”。

这不是第一部站出来“呼吁反盗摄”的影片。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一些观众养成了看电影“随手拍”“随手发”的习惯。2019年10月电影《少年的你》上映时,片方就曾发布微博提醒:“留住美好,不需要举起手机对准银幕。和身边的人,在黑暗中达成默契。不录不拍,一起守护电影《少年的你》。”电影《中国医生》上映期间,片中饰演外卖小哥金仔的演员欧豪,也曾公开呼吁“文明观影,拒绝盗摄”。然而,“屏摄”之风却并未得到有效遏制。

按照电影产业促进法,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一些观众认为,自己只是简单地拍几张照片或几秒的短视频,发朋友圈也不是为了商业目的,没什么大不了。这其实是一种认知误区。

作为综合美术、音乐、摄像等艺术手法的作品,电影具有高度独创性,每一帧画面都是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人对于作品享有署名权、复制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一系列权利。观众购票看电影,只是购买了观影服务,不等于可以随便拍摄和传播影片内容。即使是拍摄静态照片,也侵犯了影片的复制权。况且,现在许多手机拍摄的是动态照片,实际上相当于2至2秒的录像,已经涉嫌违反法律规定,更别说直接拍摄短视频。朋友圈作为一个网络上的“公共场所”,并非法外之地。如果观众将拍摄的照片或短视频发到朋友圈,则又涉嫌侵犯影片信息网络传播权。

观众“屏摄”电影往往并非主观恶意,而是基于对影片的喜爱和认可,以此表达情感共鸣,然而,“随手拍”并非正确的观影方式。黑暗中亮起的手机屏幕,此起彼伏的闪光灯,会影响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发到朋友圈的照片或短视频,严重侵犯了电影创作者的版权,也对没有走进电影院的观众造成“剧透”。

为此,有关部门和电影院应加强普法宣传,帮助公众增强版权保护意识,摒弃“看电影随手拍不违法”的认知误区,从而自觉约束行为,养成文明观影习惯。鉴于许多观众喜欢看电影打卡留念,电影院可以积极探索服务方式,比如专门设计和电影海报合影的位置,搭建和影片中经典镜头相似的打卡场景,从而有效取代“屏摄”方式,满足观众的情感诉求。

(作者 张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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