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小伙因ATM机故障多取17万,被判无期后不服,重审改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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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面前的ATM机出了故障,你的账户余额上每扣一元,ATM机就会吐出1000元,你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你是会将这个故障上报给对应的银行,还是会假装不知道,继续利用这个故障取出更多的钱,亦或是直接转身走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不管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都会有其相对应的代价。而2006年的许霆一案则告诉了人们利用ATM机故障盗取17万银行资金的代价会是如何:法庭初审结果为无期徒刑,经过许霆本人上诉后再审,最终判决结果为5年有期徒刑。

许霆

不过此案的宣判结果也曾引起轩然大波,并被当做经典的法理争辩案例一直为世人所参考争论。毕竟在此案当中,许霆的行为涉及到了一个很重要的概念,那就是“秘密窃取”。

当时这个概念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也有很多人讨论许霆的举动到底算不算得上是秘密窃取,以及法院根据秘密窃取来定罪,是否是合情合理的。这样的讨论直到今天仍未结束。

许霆本人最终也接受了法院的判决结果,毕竟他也明白人要为自己的行为所负责。而经过5年徒刑之后,出狱回家的许霆经过一番思考考虑,决定为自己当年的行为和所受到的惩罚再度上诉。而这一次,法院会如何审理此案,又将如何判断许霆的行为究竟该被归属到什么样的性质呢?

带着这些疑问,让我们先回到2006年,那个让许霆后来后悔无比的那个下午,一起看看他是如何发现ATM机的故障,并且利用故障盗取不属于他的钱财的。

因为一次取钱,发现ATM机的故障

许霆是1983年3月21日生人,出生在山西临汾的他从小并没有表现出什么过人的天赋,长大后的成绩也是平平无奇。不高不低的高考分数让他决定放弃大学之路,南下前往广州,当了一个小小的保安,希望能在这座繁华的大城市遇到改变自己一生的机会。

他确实遇到了机会,不过这个机会是好是坏就很难说了。

2006年4月21日,晚上十点左右,结束了一天忙碌工作的许霆来到西平云路上的一个ATM机取点钱。当他将自己的银行卡插入机器当中,看到那显示200元都不到的余额时,他长叹了口气,人生真是艰难。

许霆

不过他也没那个闲情逸致感慨一番人生如何,他只想取了钱就走。于是他点了取款,然后输入“100”。但他并没有留意到由于ATM机的按键有些卡顿,他一连输入的是3个0,也就是“1000”。过了一会儿,许霆见ATM机也没有反应,便以为是出什么故障了,抬头一看,哦,原来是自己输入的数字超过了余额,那怎么可能取得出钱来呢?

许霆发觉自己多虑了,笑着摇了摇头。就在他准备重新输入取款数额的时候,ATM机却发出了“呲呲”的响声。难不成是哪里坏了?不会把自己的卡给吞掉吧?许霆有些紧张,生怕这台机器把自己为数不多的存款给“吃”掉。但接下来的这一幕却让他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ATM机吐出了一张张红艳的百元大钞,总共是10张。

许霆以为是自己看错了,揉了揉眼睛。没错,10张百元大钞正摆在自己面前。不对啊?自己的余额不是明明只剩不到200元了吗?结果这一看,又吓了许霆一跳。好家伙,ATM机吐出了1000元,他的余额数目上只少了1元。

这下许霆总算是弄明白怎么回事了:这台ATM机故障了。不过他想了想,觉得这样的故障应该不会连续出现,但是心里又希望着这是一个持续性的故障。便又接着点击取款,输入了“1000”。而随着新的10张百元大钞被ATM机吐出,许霆也不由得兴奋了起来。

他觉得这是个可遇不可求的机会,毕竟取出1000元而账户上只少1元这样的事情发生比天上掉馅饼的几率还要小,不如趁着现在在多试几次,说不定明天来了这个故障就被修好了呢?于是他接连试了很多次,每次都能成功。

许霆

而根据后来银行向法院提供的ATM机监控录像来看,21日当晚,许霆先是将取来的钱都放在钱包里,钱包放不下了就塞在衣服口袋里,衣服口袋塞满了,就塞在裤子口袋里。就这样来来回回,每次取了一千就塞一千,最后把各个口袋都塞满了他才罢休。

而陪许霆一起来取钱,正在外边等着他的同事郭安山有点等得不耐烦了:“你说你小子也就那么点钱,都是同事我还不知道你那点底细?用得着这么久么?”

于是他便在外面大声喊了许霆几声,让他动作快一点。这个时候许霆身上已经满满的都是钱,被郭安山这一嗓子吼得回过神来,赶紧取出了自己的卡和他一起回宿舍了。

郭安山看许霆出来之后一副满脸慌张的样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便打算先回了宿舍再问他。结果没想到的是,许霆一回到寝室就锁上门,接着就把身上塞的钱都掏了出来整理。一番收拾之后,发现自己“走狗屎运”取出来5.4万。郭安山看到这架势,心里不由得一跳,这小子是走了什么运了还是干了什么买卖了,竟然这么有钱了?

许霆见郭安山一脸疑惑又惊讶的样子,便将事情原委一五一十地跟郭安山说了。郭安山听完,心里也是一阵翻江倒海。毕竟取出1000元余额只扣1元这样的好事可不是天天有。只是怕银行要是发现了,自己该怎么解释?

思来想去,郭安山还是屈服于心中的贪念。他撺掇许霆说:“ATM机故障了,那咱们就可以借此机会多取些钱。”

许霆

许霆虽然也很想这么做,但他胆子比较小,有点犹豫。郭安山便变着说法劝他:“大不了等银行来找我们要的时候我们再交回去呗,这毕竟是ATM机自己的故障,怎么能怪我们呢?”

被他这么一说,许霆胆子也大了些,是啊,这是机器自己的故障,怪也怪不到自己头上。加上两个人见到这么多钱,心里已经起了贪念,便又准备了一番,拿了几个塑料袋就又回到那个故障的ATM机处了。

贪念从心起,和同事取走20万

两个人很快就回到了出现故障的ATM机这里。虽然说郭安山确实看到了许霆从身上掏出厚厚一沓钱,但是真到了ATM机前,也还是有点不相信。许霆见郭安山一副不信的样子,便插入了自己的卡,取了一万多元给他看。

看到ATM机确实吐出了那么多的百元大钞,郭安山这下终于放下心来,将自己的卡插了进去取钱。在许霆一步步的指导之下,郭安山也成功“取”出了3000元。不过就在他们打算继续啃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时,却发现ATM机吐不出钱来了。原来是两个人取的钱太多,这台ATM机已经达到了每日现金取款的限额了。

没办法,两人悻悻作罢,拿着取出来的钱回了宿舍。把钱都收拾好之后,两个人又计划起来,等时针一转过十二点,那就是新的一天了,那个时候他们再去取钱,故障应该还没被修好。于是两个人就等啊等,终于,时针转过了十二点,新的一天到来了。两个人于是拿着塑料袋马不停蹄地向故障的ATM机赶去。

许霆

这次还是郭安山先取,不过因为他的卡并不是该ATM机所属银行的卡,所以取了5000元就再也取不出来了。于是许霆便接过了郭安山的位,用自己的卡一次又一次地取出百元大钞。那可真算得上是取钱取到手抽筋了!

取钱的过程里两个人也十分紧张,生怕有谁发现他们在利用ATM机的故障取钱。更怕巡逻的民警进来询问他们在干什么。这属于是典型的做贼心虚了。不过好在有惊无险,两个人前前后后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取出来的钱装满了一塑料袋。这个时候ATM机便又不吐钱了,同样的提示两人,这台机器已经达到了单日现金取款的最高限额。

两个人护着塑料袋,一路无话回了宿舍。等关上门之后,两个人才开始清点起来他们前后两次一共取出来多少钱。过了好一会儿他们才清点完:郭安山一共取了8000元,而许霆取出了17.5万元!

天降巨款的兴奋让两人一夜都睡不着觉,抱着自己的钱开始畅想未来,幻想自己凭借着这些钱做生意,成为一方巨富。两个人就在天马行空的想象中迎来了新的一天。天亮之后,郭安山觉得自己取的钱太少了,有点吃亏,于是用假名字办了张假身份证,接着又用这张假身份证办了张信用卡,接着就飞快赶到那台ATM机处,生怕它故障修好了。

不过让他庆幸的是,这台ATM机的故障依旧没有被工作人员发现,并且也还能吐钱。于是郭安山又陆陆续续地取了10000元,直到ATM机实在是无钱可吐了才放弃。

郭安山回到宿舍之后,将自己白天的行程告诉了许霆。接着两个人就商量着该如何带着这些钱跑路。许霆觉得,他们取钱的这两天是周末,银行不上班,所以一时半会儿应该还没有人发现他们利用故障取钱这件事。不过再过一两天,等银行的人都上班了,那这件事多半就要露馅了。

许霆

于是两个人一合计,不如就这两天辞了职,买火车票回家。他们还自我安慰道,这些钱是他们借银行的资金,他们回家之后做生意赚了钱,便会再还回来的。

两人便先后向保安部的管理人员提出了辞职。管理人员见是小保安辞职,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很快就批示同意了。收到批示的两个人马上就收拾了行李,去了火车站买票回家。许霆由于家在山西,离广州很远,便买了个卧铺的票。

一路上他都在担惊受怕,生怕被警察带走,以至于保安部长打电话来告诉他工资还没结算时,他都是慌张接了电话说了声不要了就立马挂断。

不过等他回到了临汾老家,在担心了一个月自己会不会被带走但无事发生之后,他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

逃回老家接着开网吧,最终落网被抓

由于之前在车上被扒手摸走了5万,此时的许霆身上只剩下10万左右的现金了。不过这样数额的钱在2006年也算得上是一笔大钱,许霆便打算和几个朋友一起,到省会太原去开个网吧。毕竟网吧在当年还算是比较火热。

在这期间,许霆一直都不敢抛头露面,也不敢关注新闻里的内容。他害怕哪天新闻里就播报出有关于他的消息。而在这种一直担惊受怕的心态之下,他的网吧生意也是越做越不好。不久之后就面临经营不佳,即将倒闭的局面。

不过这个时候,许霆已经在准备跑路了,因为他在本地的电视台上看到了关于自己的新闻报道,以及网络上警方发布的追逃公告,虽然知道自己的行为终有会被发现的那一天,但是当那一天真的到来的时候,他还是很慌。

离开了太原之后,许霆便在山西省内东躲西藏,每天都在害怕自己会被警察抓获。也许对于那个时候的他而言,即使被抓了也算是一种解脱吧。许霆在这样每天惶惶不可终日的情况下一连生活了大半年,最后于2007年的5月22日,在宝鸡市火车站准备进站乘车的时候被守候多时的警察抓获。

许霆

而此时距离他利用ATM机故障盗取17.5万元已经过去一年多了。这一年里,先是2006年4月24日,也就是许霆辞职回家的当天,故障ATM机所属银行——广州市商业银行发现了有款项异常,接着便是根据异常款项一路追查操作人,并查到了许霆之前工作过的公司。

经过询问和情况对接之后,他们发现许霆早已逃之夭夭。许霆在火车上接到的那通让他回去结算工资的电话,正是保安部配合商业银行拨打的。

在尝试用各种方式联系许霆都无效之后,广州市商业银行最终选择了报警。不过2006年,全国警务监控系统并不发达,想要追捕一个从广州逃到山西的人难度确实有些大。但在两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之下,最后还是锁定了许霆的行踪,并最终将其抓捕归案。

而接下来,便是这起案件引发了广泛讨论的地方:许霆利用ATM机的故障取出17.5万元的行为到底算是不当得利,还是非法盗窃?

被逮捕后,案件分析成焦点

许霆被捕后过去了六个月,法院正式对这起案件开始审理工作。对于案件的事实,许霆和公诉方都没有什么异议,毕竟有ATM机的监控录像和账户变动为证,双方展开激烈争论的点在于许霆的行为到底该如何定性。

许霆的辩护人称:ATM机会产生故障,本身是因为银行进行系统升级时产生了程序上的错误,这个错误本可以被检查出来而避免,但是银行并没有检查出来。并且银行也有足够的时间追回许霆和郭安山两人取走的钱,但是因为周末银行不工作,所以才让两人有可趁之机。

许霆

而公诉方对此则持有不同的看法。由于界定是否为盗窃罪的标准为“秘密窃取”,所以公诉方主要针对的关键便在于许霆的行为算不算是“秘密窃取”。如果许霆是不知道ATM机出了故障,最后获得这笔横财,那只能算是不当得利,因为他主观上算不上是秘密窃取。但他在明知道有故障的情况,故意利用故障取钱,属于是秘密窃取,因此涉嫌盗窃。

经过第一次案件审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如下判决:判处许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样的结果一公布,很多人都为之震惊。不少人都为许霆打抱不平,认为法院的审判结果太过严重,超出了合情合理的范围。毕竟在公众的认知当中,ATM机出了故障导致银行的损失,银行自己肯定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ATM机是属于银行的管辖范围之内,银行对ATM机有例行维护和修理的责任与义务,出了故障那肯定跟银行本身脱不了干系。

而一审判决当中,关于无期徒刑的依据也被很多人拿来讨论。这项处罚的主要依据是刑法第264条:“(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ATM机算不算“金融机构”?这个问题确实有些难回答,有的人认为是金融机构,毕竟是属于银行的一部分;有的人对此则持相反的意见,毕竟机构机构,一个完整的机构必须要有多个部门才能叫做机构,ATM机只能算作是机构的一部分,但不能称为机构。

许霆本人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自然也是不服的,在和辩护律师交流过后,他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关于此案件的二次审理也就此展开。与此同时,许霆的辩护人也提出了三条和之前不同的辩护意见。

许霆

第一,许霆用自己实名制的储蓄卡到ATM机取款,ATM机上还设有监控设备。并且许霆所有的操作都是合乎银行的操作流程,没有任何非法操作出现。因此他取款的行为对于银行而言并非是秘密,所以不是秘密窃取。而不是秘密窃取,那么定罪为盗窃罪便没了法理基础。

第二,许霆的操作只是和ATM机进行交互,并没有进入银行这个金融机构的内部,所以他的行为并不适用于刑法第264条。那么无期徒刑的处罚也没有理论依据。

第三,许霆即使在主观上构成了对于财务的故意占有,但也是因为ATM机产生了故障,才诱使他做出主动侵占银行资产的举动。这样的情况毕竟是极其偶然,对于整个社会也产生不了很大的危害性。

法院在第二次审理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辩护律师所提出的三个辩护意见,进行了研究。

和讨论之后最后得出了结论:辩护人提出的三条意见当中,第一条和第三条所述合理,许霆的行为确实具有偶然性,本身并非有预谋有计划地采用破坏性手段盗取银行财物,因此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但对于第二条,法院则给出了相反的意见。刑法第264条中所指的“盗窃金融机构”的含义在1998年所施行的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解释,其指的是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等财物。因此许霆盗取17.5万依然可以被考虑为盗窃金融机构。

2008年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重审判决:判处许霆有期徒刑5年,并罚款2万,对于其利用ATM机故障非法取得的17.5万也需要全部归还。此次判决结果一经公布,舆论纷纷表示赞同,认为判决结果公平公正。

许霆

不过许霆依旧不服,提起上诉。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做出了如下指示:如果许霆能够退回赃款,那么有利于他的减刑或者假释。许霆这才服气,开始了他的5年牢狱生活。

出狱后,再度上诉掀起波澜

2010年7月30日,许霆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假释通过而出狱,比原本的刑期提前了1年零9个月。回到家的许霆面对热烈欢迎他的亲戚朋友,只是露出淡淡的微笑,表示自己以后一定会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赚钱。

但一则网友的私信却打破了他想安稳过日子的想法。这位网友自称是在香港和新加坡的银行系统工作过很多年的员工,他给许霆提供了和他相似的案例,并用较为专业的论述解释这些案例最终被判为透支事故,并不算非法盗窃行为。

网友的私信让许霆对自己的案子有了新的看法,他决定再度上诉,为自己要一个说法。于是2013年5月13日,许霆正式向广州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诉材料,希望能够重新审理自己的案子,为自己正名。

事实上,对于许霆而言,也许最后的判决结果究竟如何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最重要的是,他从自己利用ATM机故障取出17.5万元这件事中领悟到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如果控制不住自己贪念,那么最终必将迎来和自己非法所获相对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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