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隐瞒已婚已育和同事同居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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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人同居,生下孩子后却不闻不问,也拒不按照法院生效调解书支付抚养费。而在二手交易平台上,他转让的多是价值数千甚至上万的奢侈品……考虑到他有履行能力却多次规避、逃避执行,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并予以罚款。上海浦东法院执行局采取了行动,对一名男子多次规避、逃避执行法院生效调解书支付抚养费的行为进行了司法拘留和罚款。这个案例表明,法院对于非婚生子女权益的维护是正确的,男子张某必须支付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同居生子不闻不问

张某与胡女士本是同事,2018年8月,张某隐瞒已婚已育的事实,欺骗胡女士说自己已离婚,随后两人恋爱同居了一段时间。2021年3月,胡女士生下张某的儿子。

孩子出生后,张某不仅不闻不问,同时间段还与妻子生育了二胎。胡女士无力独自抚养孩子,遂将张某起诉至浦东法院,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要求张某支付抚养费。张某在和一名女同事同居期间,生下了一个孩子,但却不管不问,并且拒绝支付抚养费。尽管在法院的调解下,他同意支付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但他却一再拖欠,并且拒绝履行自己的责任。上海浦东法院执行局采取了集中执行行动,并对张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和罚款等措施,最终迫使他履行了付款义务。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保障需要更加重视。男子张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伤害了孩子的感情

法院的强制措施对于维护孩子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改变一个人的行为并非易事。希望类似事件能引起更多关注,促使整个社会对于拖欠抚养费的问题给予更多关注和解决。对于孩子们来说,他们应该得到应有的关爱和成长环境,而并非成为不负责任父亲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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