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南小伙小邸因经历了长达5年的申诉后,终于在2023年10月10日等来了法院的公正判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他无罪。
小邸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曾因涉嫌一起强奸罪被刑拘。在相亲当天发生关系后的7天,小邸被拘留。见面后,双方都比较满意。当晚,小邸请女孩和婚介所老板王某等人一起吃饭。饭后,小邸和女孩开车到县城北面的河边上玩。期间,两人聊得很投机,在车上发生了关系。之后,小邸将对方送至婚介所。
当晚,由于女孩不愿搭理小邸,而婚介所老板提出的补偿数额小邸又不接受,最终不欢而散。小邸事后获悉,当晚,女方将他们发生关系的事情告诉婚介所老板王某后,王某给女方发了52元的红包,女方欣然接受。
小邸家人说,事发第二天,婚介所老板带着婚介所一男一女两个人来到他们家,让他们拿2万元给女方作为补偿。小邸认为王某等人是敲诈,不愿意给钱。当天中午,婚介所老板王某电话报警。
据小邸家人透露,婚介所老板曾带着另外两人到小邸家中要求补偿,但遭到小邸拒绝。随后,婚介所老板报警,指控小邸涉嫌强奸。小邸在接下来的12天内被逮捕和刑事拘留。
2018年6月1日,滦南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小邸提起公诉。法庭上,小邸否认指控,并表示他没有强迫女方,也没有实施任何强奸行为。然而,滦南县法院认定小邸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并以强奸罪判处他三年有期徒刑。
小邸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然而,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并维持原判。面对减刑的机会,小邸坚持不认罪,为此他的申诉得不到进展。
2019年11月28日,小邸家人继续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经审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是决定指令唐山市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经过一年多的再审,唐山中院于2021年2月28日改判小邸无罪。曾因此丧失工作的小邸出狱后曾在学校做过一段时间军训服务工作,并尝试开了一家小餐厅。然而,疫情影响了生意,导致小餐厅的经营不如人意。如今,小邸和家人打算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