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频现“天价离婚案”,股东大手笔为爱付出,释放了什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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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许家印的离婚传闻,将资本市场上的“天价离婚案”又一次拉入众人的视线。

今年以来,360、科信技术、卓胜微等诸多A股知名上市公司股东离婚,让大家不禁好奇,这群已经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为什么宁愿掏出天价“分手费”也要选择离婚。

都说小孩子分对错,成年人看利弊,既然离婚要被分走数亿乃至更多的家产,为何上市公司老板们还乐此不疲?

285亿分手费,真的是“爱的代价”?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A股上市公司股东离婚涉及的股份分割,达到了285亿元。

其中360老板周鸿祎和妻子胡欢离婚,周鸿祎将手里360的公司6.25%的股份分给胡欢,股票对价就达到了惊人的90亿元。

而周鸿祎离婚的时间点,非常耐人寻味:今年4月,360借ChatGPT概念,股价一路猛涨,截至4月初,360年内股价涨幅超过2倍。

然而4月4日,360的一纸离婚公告让股价上涨的势头戛然而止。毕竟大家都不是傻子,这么高的位置忽然作出离婚决定,并且分走了90亿的股票,不是高位套现,能是什么?

尽管周鸿祎承诺未来1年内不减持,胡欢也不会在6个月内减持,6-12个月内不会减持超过1.25%的股份,维持5%持股的大股东身份,但是股民依旧不买账。

360的股价在这之后就开启了下降通道,截止8月已经比4月的高位跌去了一半。

周鸿祎离婚的原因至今未解,只留下站在高位的股民风中凌乱。至于是不是有人提前抢跑,大股东没有减持,但是是不是有其他利益相关方套现离场,我们不得而知,只能猜想了。

相比之下,卓胜微的作法几乎就是“明牌”了。6月20日,芯片龙头卓胜微发布公告,公司实控人之一唐壮与前妻易戈兵离婚,并且分割了财产,唐壮将其持有的价值34.11亿元的公司股份转让给易戈兵。

最重要的是,唐壮就此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从此以后再要减持,就无需发公告了。付出34.11亿,换来一个手持锋利镰刀的“自由身”,这买卖怎么看都不像是赔了。

所以不难理解为什么老板们愿意掏天价“分手费”了,毕竟白花花的银子虽然给出去了,但是很可能就此赚更多白花花的银子。至于大股东减持套现,是不是不看好公司长期发展,是不是吃相难看?老板们并不在乎。

震惊的“股转债”

提到A股上演过的天价“天价分手费”,昆仑万维的实控人周亚辉与妻子李琼的离婚案,是无法绕过去的一个典型。即使已经过去了7年,这桩当年的“天价离婚案”,依旧对昆仑万维发生着影响。

2016年,昆仑万维发布公告,实控人周亚辉和妻子李琼离婚,李琼直接和间接共分得2.98亿股昆仑万维的股票,对标当时的股价约合73亿元。

离婚后李琼多次减持,而到了今年6月,在昆仑万维股价大涨336.71%的情况下,昆仑万维又发布了李琼减持不超过3%的公告。

因为按照A股上市公司股东增减持规则: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每三个月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每三个月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两种减持方法合计不超过3%。所以李琼不超过3%,是踩着规则的线来的。

而让人跌破眼镜的是,李琼表示,减持股份所得的钱,50%以上借给昆仑万维,“以支持公司GI和AIGC业务长期发展”,借款利率为2.5%,股东摇身一变成为债主。

要知道,身为债权人,比身为股东,享受的利益要大多了,万一公司将来破产了,债权人可以参与公司的资产分配,而股东就血本无归,如果有财务混同、未按时缴纳出资等情况,还要自掏腰包,为公司的债务负责。

这样的操作颠覆了大家的认知,以前只听过“债转股”,这一次,李琼让大家见识了什么叫做“股转债”,什么叫做一鱼两吃甚至三吃。虽然昆仑万维的股价应声而落,但是这丝毫不影响“股转债”的操作。

监管出手

“离婚式减持”不仅打击了股民的信心,更是让A股市场长期以来成为大股东的提款机、收割机。

尤其2023年以来,283亿天价“分手费”,仍旧无法阻挡股东离婚的热情,“离婚式减持”事件如果再不遏制,将对A股资本市场贻害无穷。

针对这种情况,证监会于7月28日发布答记者问,回答了股民关切的“离婚式减持”问题。证监会称: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作为公司的“关键少数”,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

同时,大股东、董监高等与配偶离婚后,各方也要共同遵守减持规则,及时进行信披,并遵守减持比例限制。

关于A股“离婚式减持”的闹剧,上层可谓一锤定音,估计短时间内,很难再看到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离婚减持套现的事情了。而大股东们会不会琢磨着其他的新方法,这个又将考验监管层的智慧了。

【结语】

8月28日,A股突然集中爆发利好,印花税减半的同时,配套的IPO暂缓、限制融资等系列政策出台,让股民们纷纷表示,天终于要亮了。

而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是: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况,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实控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若无实控人的公司,第一大股东照此执行。

这一条针对A股长期被人诟病的大股东减持,作出了积极回应。势必有利于A股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相信以后,镰刀们的日子会越来越难过。毕竟,“让群众通过股票、基金赚到钱”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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