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要求,
更好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日前,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许昌监管分局联合印发通知,
就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
认定标准方面进行明确。
通俗地讲,就是“认房不认贷”!
许昌已官宣
该通知明确,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同时明确,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可以说,此次认定标准的明确,为提升我市房地产市场活跃度提供了有利条件,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助力。
什么是“认房不用认贷”?
“认房”或“认贷”,是银行在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时认定是否是首套房的参考标准。
“认房”,是指银行在发放房贷时,参考购房家庭在当地名下实际拥有住房套数;
“认贷”,是指银行会根据拟购房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来确定贷款比例。
其中最为严格的认定标准就是“认房又认贷”(“双认”),也就是不仅要看购房家庭名下是否有房,还看购房家庭是否在全国有过贷款记录,一旦有房或有贷款记录,都算作二套房。
回顾我国2010年以来的房地产调控周期,当房地产面临过热情形时,“认房又认贷”政策出台从市场预期和实际购买力两方面迅速压降市场温度。
目前,全国各城市购买首套住房基本都享有一些优惠政策,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都明显低于二套房。简言之,如果被认定为首套房,购房门槛将大幅下降,反之则明显上升。
落实国家政策的具体行动
许昌此次官宣落地“认房不认贷”政策,是落实国家三部门政策的具体行动。
今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许昌日报全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