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11名儿童 人贩余华英一审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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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11名儿童 人贩余华英一审死刑

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卖掉私生子 走上拐卖之路

余华英原是云南鹤庆县人,1963年生。1984年,时年21岁的余华英在云南大理游玩时结识了重庆大足男子王某文。两人结婚后,王某文把余华英带回老家,为余华英重新办理了大足户籍。婚后不久,余华英生下一女。但在同村村民眼中,夫妻俩的风评并不好。王某文经常在外面搞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1992年,王某文涉嫌盗窃被抓,余华英母女俩断了生活来源。为了生计,余华英把女儿交给王某文的哥嫂抚养,自己则前往县城一家面馆打工。打工期间,余华英结识了人称“龚木匠”的龚某良。

余华英在没有与丈夫王某文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龚某良同居,并产下一名男婴。由于是私生子,余华英和龚某良商议把男婴卖掉,获得了几千元报酬。自此之后,余华英开启了拐卖儿童的犯罪之路。

而让“余华英案”广受关注的,是被拐人杨妞花的网络寻亲过程。1995年冬天,5岁的杨妞花在贵阳被邻居余华英和同伙拐走,后被卖至河北邯郸。辗转多次后,杨妞花被一名聋哑男子收养,改名李素燕。

杨妞花从2012年开始寻亲,直到2021年5月,她的寻亲视频被贵州老家的堂妹看到,被拐26年后终于回家。遗憾的是,父母在她被拐后因为自责和伤心过度,先后于1997年、1998年过世,姐姐杨桑英11岁就沦为孤儿,早早出门打工谋生。

9月18日,得知判决结果,杨妞花表示:“对判决结果感到踏实,会第一时间将判决书烧给父母。”

5岁前的记忆 特别温暖的日子

杨妞花说,她从小就记得自己是被拐卖的。

2022年,贵阳警方根据杨妞花提供的线索将余华英抓获。经调查,余华英曾化名张芸,2004年因拐卖2名儿童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减刑后于2009年刑满释放。与余华英伙同作案的还有两名男子,其中龚某良已经死亡,另一名男性下落不明。余华英再次落网后供述了1993年至1996年间,作案8起、拐卖11名儿童的犯罪事实。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介绍,两案中余华英累计拐卖儿童13人。

杨妞花回忆,当时民警给了自己十几张照片辨认,她一下就把余华英认出来了。“我从离开贵阳,到河北邯郸,一路上我身边最熟悉的人就是这个人贩子。因为我对陌生的地方不熟悉,语言也不通,但我跟她是能交流的,她的话我听得懂,所以一路上她都是我最信任的人。一直到她把我卖到奶奶家,把我送走的那一刻,她还告诉我‘你到了那里要听话,过几天我来接你’,我一直在等她来接。我所有亲近的人里面,我只记得我爸爸的长相和这个人贩子的长相。”

2023年7月14日,杨妞花姐妹俩参加一审庭审。杨妞花曾盯着余华英问道:“你还认识我吗?是我把你送到监狱里的,也是我把你告上法院的。”但余华英表现冷漠,未有任何悔过表现。

杨妞花对此非常愤怒。她说,自己在河北的成长处于无人看护的状态,对家庭的感觉就只有5岁前的记忆,那是特别温暖的日子,“我怀念我的爸妈,我很想他们。”

在诉讼过程中,杨妞花曾提出790万元民事赔偿。她说,自己不是为了钱,并且这个费用很难拿到,但她想严惩人贩子,“要让所有人贩子知道,只要偷了孩子,所有人都会要求判你死刑,你家里的财产也会耗尽!”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综合澎湃新闻、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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