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时代,网络暴力时有发生,让人们无不深恶痛绝。从寻亲男孩刘学州自杀,到女孩郑灵华因粉色头发遭网暴轻生,再到杭州女子被造谣出轨快递小哥,发生在键盘上的一桩桩网络暴力行为,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更严重污染了网络空间。
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回应社会关切。《意见》共20条,明确了网络暴力的罪名适用规则,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则,以及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政策原则等,为惩治网暴提供了更加清晰、有力的法律依据。
网络暴力之所以难治理,一个重要因素是其匿名性特征,网络暴力受害者维权、取证难度增加。更重要的是,网络暴力本身是一个社会文化现象,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网络暴力没有明确定义。哪些是正常表达,哪些是网络暴力?概念的模糊,导致在适用法律时存在着困难,受害者维权更是困难重重,执法机关也容易因为缺少明确依据而陷入“法不责众”的困境。
针对定义边界模糊这一问题,此次发布的《意见》对如何适用法律特别进行了明确。《意见》中提到,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常见的网暴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标刑法相关条文进行处罚。尚不构成犯罪的,则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
明确适用法律,消除模糊空间,《意见》的发布为依法惩治网暴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有效破解“法不责众”的治理难题。同时,也让网暴行为受害者有了更明确的维权依据,方便他们拿起法律武器果断维权。《意见》还特别规定,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或者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五种社会危害性大的网暴违法犯罪行为,要采取依法从重处罚。这进一步亮明红线,提升了“按键伤人”的法律成本,凸显了治理网暴的决心。
遏制网暴,除了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处理规则和救济程序,要让《意见》全面落实,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譬如,执法机关要加强普法、执法,从严整治;肩负主体责任的各大网络平台更要加大投入、完善运行规则和日常监管,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治理机制;媒体和教育部门也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广度。
维护清朗网络生态,事关我们每一个人。我们要提醒广大网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暴更不是理性表达意见的方式。如果有人想逞一时口舌之快,肆意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迟早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熊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