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吴川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的税案通报。全文通报如下:
前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部门通过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吴川涉嫌偷逃税款,经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后,吴川仍拒不配合自查整改及补缴税款,遂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吴川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网络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827.91万元,其中通过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362.18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吴川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59.08万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已依法向吴川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促进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编辑:吕冰心
审核:张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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