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作为我国古代社会一种考试选官制度,每个家族都希望本族子弟中多出有功名之人,并在仕途上有建树,一是可以光宗耀祖,二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整个家族都能不同程度地沾光。所以,从宗族到皇帝,都非常重视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产生于隋,确立于唐,发展于北宋,成熟、衰亡于明、清。科举制度到明朝时,经过隋、唐、宋三个朝代不断改革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当完备的制度。
考试的主要流程:县试 府试 院试 乡试 会试 殿试
一、童生-县试 府试
县试为是第一场,由县官主持通过者取得府试资格。
府试由知府主持,通过后就可参加院试。通过府试获得童生身份。童生不只是儿童,七八十岁的也有参加童生考试的。
二、秀才-院试
有了童生的身份之后就可以参加院试。
院试由省里的提督学政主持,考中者称生员,俗称秀才或相公。当上秀才已经有些特权了,如以免除一个人的徭役、见到县官可不下跪等等。
三、举人-乡试
多在八月举行,故又称为秋试、秋闱。在各省省城举行,秀才均可参加,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钦派。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乡试三年一次,由省里出题,而且有名额限制。考中的举人获得选官的资格,有从政机会了,凡考中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四、贡士-会试
大多在二、三月份举行,故又叫春闱,举办部门为礼部,所以又叫礼闱。应考者为各省的举人,考中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的主考官称总裁,以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员。
明朝会试考试的场所叫贡院,贡院里有上万间房间都是单间,这种单间叫号房,长五尺,宽四尺,高八尺。考生进去前要先搜身,只能带书具、灯具进去,每人发给三支蜡烛,进去后,号门马上关闭上锁,考生就在里面答题,晚上也在里面休息。
五、进士-殿试
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级别,由武则天创立,由皇帝亲自监考选拔人才。殿试主要有策问、传胪、赐宴、谢恩、行释菜礼、立题名碑等。
考中者为进士,进士分为三甲。
一甲三人,称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
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
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
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
如果这个时候还榜上有名的话,基本就可以派任官职了,但任职的官职很低。
科举时代,宗族大都积极资助本族考生。很多有文化传统的家族,为了扶持本家族的贫穷子弟有机会读书应考登仕途,设有义塾和义田,这甚至被看成是家族祠堂的责任和义务。
譬如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义庄“范义庄”,是北宋名相范仲淹购置千亩义田创立的,作为宗族公产用以周济族人,并开办了义学。到其儿子范纯仁的时候,再为义庄置田千亩“以供族众滋大”,除了办义学,还资助、奖励族中贫寒子弟科考。明清时期,地方士绅还创立了民间集资助学的形式,叫“宾兴会”,专门资助士子参加科举考试。亲友对于考生的资助,更是常有之事。
政府对考生也有优待政策,清朝顺治八年(1651年)规定:“举人公车,由布政使给与盘费。”即进京应试的举人考生的路费,由地方财政支付,路费多少,因路程远近而不同。如广东琼州府最多,每名举人考生给三十两白银;山东最少,每名只有一两;其余地区,三两至二十两不等。另外还规定,云南、贵州和新疆的应试举人,除了每人发给白银三两之外,还发给火牌,凭牌供给驿马一匹,车上插一面“礼部会试”黄布旗。这样,应试举人在赶考路上既有钱用,还有专车可坐。